郑默
魏晋时期的大臣
郑默(213-280年) ,字思元,荥阳开封(今开封市)人,魏晋大臣,目录学家,东汉扬州市刺史郑泰之孙、光禄大夫郑袤长子。初仕曹魏,历任秘书郎、尚书考功郎、司徒左长史晋朝建立后,历任太子中庶子、东郡太守散骑常侍、廷尉、太常大鸿胪、大司农、光禄勋。太康元年卒,时年六十八,谥曰成。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郑默,秘书郎,负责考订旧时文章,删除多余浮秽之语。中书令虞松对他说:“从今以后,红紫有区别了。”改任尚书考功郎,专管讨伐蜀汉之事,封关内侯,升任迁司徒左长史。司马炎接受魏帝禅让时,郑默与太原市郭奕同为中庶子。朝廷认为太子官属应当称陪臣,郑默上书说:“皇太子体现帝王的高贵,对天下无私。宫臣皆受命与朝廷,不能与封国等同。”建议被采纳。出任东郡知府,正值岁荒人饥,郑默开仓振济百姓,然后住在郡县治所,上表请求处分。朝廷认为此是忧国之举,下诏书奖他,把他比作汲黯。朝廷还布告天下,如郡县有这种情况的,都照此办理。召入朝廷任散骑常侍
祭天陪乘
晋武帝认为宗室子弟应当定等级,乡里人不敢与他们为同等级,向州里寻求,于是十二郡中正都共同推举郑默。文帝给郑袤写信说:“小儿得以挤身贤德之流,实在惭愧。”等到刘彻在南郊祭天时,下诏让郑默陪乘,对郑默说:“你知道为什么让你陪乘吗?原来州中推举你同等级,常愧连累公正的评价。”于是问到政事,郑默说:“勤耕务农是国家的根本,选用贤才是救世之道。任职期限长,有利于政事。慎重进退,以利劝戒。推崇儒家真义,是教化和引导的根本。如此而已。”武帝很赞同。
洁身自好
郑默父亲丧,辞官,不久起用为廷尉。朝廷因鬲令袁毅犯有贿赂罪,大兴刑狱。在朝官员多受牵连,只有郑默兄弟洁身自好没有事。升任太常。当时仆射山涛欲举一亲戚任博士,对郑默说:“你好像是尹翁归,让我敢再说。”郑默为人敦厚庄重,柔中有刚,事情大都如此。
去世
朱榑司马攸将去封国时,让礼官议论崇赐的典章制度。博士祭酒曹志等违背司马的意思,郑默没有深究,因牵连有罪而免官。不久任大鸿胪。赶上母亲去世,旧制,葬后就要回来供职,郑默恳请不回,很久都没有被批准。于是改定法令,听任大臣服丧期满,这是从郑默开始的。服丧期满,任大司农,改任光禄勋。
太康元年去世,终年六十八岁,谥号成。
主要成就
郑默仕魏时为秘书郎时,在魏国崇文馆主管三阁图书秘籍,他“考核旧文,删省浮秽”。
该目一变汉刘向、刘歆《七略》的六分法体系,分群书为甲、乙、丙、丁四类。中书令虞松见而叹道:“而今而后,朱紫别矣”,该目对后世影响甚大。晋初,秘书监荀勖与中书令张华整理书籍,乃以《中经簿》更著《中经新薄》,总括群书,分为四部,取《中经簿》之分类之法。
中原地区图书的分类,以四部为法,起源于《中经簿》,发展于晋朝荀,确定于东晋李充。后人称《中经簿》的四部分类有荜路蓝缕之功,该目早佚。
主要著作
青龙三年(235),郑默撰成国家藏书目录《魏中经簿》14卷,又称《中经簿》,记载了魏国藏书情况。
人物评价
尚书令卫瓘奏:“默才行名望,宜居论道,五升九卿,位未称德,宜赠三司。”而后父杨骏先欲以女妻默子豫,郑默说:“吾每读《隽不疑传》,常想其人。畏远权贵,奕世所守。”遂辞之。骏深为恨。至此,骏议不同,遂不施行。默宽冲博爱,谦虚温谨,不以才地矜物,事上以礼,遇下以和,虽僮竖厮养不加声色,而犹有嫌怨,所以士大夫们认为处世是很难的。
史书记载
《晋书·卷四十四·列传第十四》
家族成员
• 祖父:郑泰,扬州刺史
• 父亲:郑袤光禄大夫,密陵侯,仪同三司
• 弟弟:郑质、郑舒、郑诩、郑称、郑予
• 儿子:郑球,字子瑜。少辟宰府,入侍二宫,封平寿闲公,官至 尚书右仆射,领吏部。永嘉二年卒,追赠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元。
• 次子:郑豫,永嘉末年,官至尚书。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祭天陪乘
洁身自好
去世
主要成就
主要著作
人物评价
史书记载
家族成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