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学
探索真理的工具之一
因明学(梵语:हेतुविद्या,Hetuvidyā),起源于公元1世纪古印度足目(亦称乔达摩)所创立的正理论,是一种逻辑学的思考方法,也是探索真理的工具,为佛教五明之一,具有佛教哲学辩证法的色彩。
古印度佛教因明,与中国名辩学和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共称为世界三大逻辑系统。因明学主要研究逻辑规则和逻辑错误,其中,逻辑规则是指宗、因、喻三支或五分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陈那的新因明里有因三相、九句因、合与离等;逻辑错误总称为过失,包含有似因、似宗、似喻。唐朝高僧唐僧对因明学的定位为“考定正邪,研核真伪”,因明不仅是佛教的逻辑方法,更是涉及了真知识的讨论。佛教逻辑之所以被称为“因明”,是因为佛家的认识论认为,有是假空,空是真空,有虽假,但不是无,是非真非假,亦真亦假。在佛教中,“有”并不是实在的东西,而是着重于考察对象之间的因果关联。这种因果关系的思维导向,是因明被称为佛教逻辑的主因。因明学在印度的发展分为古因明和新因明,无著和世亲的因明论著为古因明,从陈那以后的因明学被称为新因明。因明学随着佛教传入中国后,发展为藏传因明和汉传因明藏传佛教各派都将因明列为必学科目,汉传因明经唐僧及其弟子发展后,随着唯识大慈恩寺的兴起而兴起,又随着该派的衰落而衰落。
因明学作为逻辑思辩方面的学科,已经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列为亟需抢救、继承和弘扬的“绝学”。对因明学的研究,可以让因明的学科思维和社会生活结合,发挥其有益的功能。而且,因明学与藏医药、法律等学科,在理论和哲学上都有联系,可以互相影响和发展。现在中国的许多高等院校和都设有因明学科,从事因明研究、翻译、编辑的人员较以往也有了大幅增加。
定义与内涵
词源
“因明”这一佛教术语,起源于佛教与外道的相互论诤,它在最初是一种论辩工具,为各宗各派所使用,其中包含有逻辑学知识论。《理门论述记》中有“自古九十五种外道,大小诸乘,各制因明,俱申立破”。因明的首次提出,是在的《》中的第十五卷,该卷详细地论述了七因明,建立了佛教逻辑系统的最初形式。
该体系史称“七因明”,分别包含了逻辑论、知识论和论辩学等方面的内容:
佛教内部的不同派别之间,以及佛教与外部之间经常展开论诤。唐僧在《大唐西域记》中记录了辩论时的激烈场景,论辩的胜负关系到教派的存亡和论辩者的生死。为了取得辩论胜利,各种论辩术和逻辑等混合体的因明也就应运而生。。早期的佛家典籍中已有因明的论述,如《长阿含经》卷八的《众集经》中云:“复有四法,谓四记论:决定记论、分别记论、请问记论、止住记论。”《佛地经论》中强调,在论辩中先要把问题搞清楚,该答的答,该反间的反间,有的则不作回答。《阿毗达摩俱舍论》提出了“五问四记答”在《阿含经》中有“知”“处”“喻”的相关说明。
后来,因明学通过佛教传入了中国汉藏地区,东渐朝鲜日本等地。近代以来,因明学已经成为一门世界性的显学,各国都形成了研究因明的热潮。
内涵
《大唐西域记》中记录了古印度对知识的五种分类:“一曰声明,择训字,诠目疏别;二工巧明,伎术机关,阴阳历数;三医方明,禁咒闲邪,药石针艾;四曰因明,考定正邪,研核真伪;五曰内明,究畅五乘,因果妙理。”因明中的“因”指的就是推理论证的根据;“明”指的是智慧、知识或学问。因明学,就是研究推理论证及其依据的学说。
学术界习惯将因明学称为佛教逻辑,是世界三大逻辑源头之一。需要注意的是,佛教逻辑不同于佛教,它们二者之间主要有三点不同:
首先,佛教偏重于伦理道德教化,佛教逻辑侧重于逻辑的论辩活动。佛教理论体系的基点和重心是人生伦理问题,以“大悲为首”“慈悲喜舍”作为道德出发点,以“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作为行为准则,以“自利利他”“自觉觉人”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思想基础。而因明学是佛教的各个学派之间论辩的理论和技艺,是寻求克敌制胜的逻辑工具,也是一种论辩的逻辑。
其次,佛教以神秘直觉为基础和特征,佛教逻辑则以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为前提和本质要求。佛教从出世的立场出发,宣扬不属于一般思惟的“般若”认知,认为事物的实相是不可言说、无以名状的,提倡超经验的神秘直觉思维。而因明从实际的论辩活动出发,主张运用逻辑思维追求科学合理性和必然有效性。
第三,佛教以追求禅定为根本目的,佛教逻辑则以悟他为最终要务。佛教理论是为了指导佛教徒的宗教实践,即求得解脱的修行活动。因此,佛教理论中涉及到的理论分析乃至逻辑论证,是为了修行活动服务的。大多数佛教理论都强调只有通过持续不断地修行,才能把握佛法和佛理,实现成就正果。而因明学的内容主要是建立一个论辩方法,对论辩结构和语言都做了充分研究,其目的是破斥敌者论宗,更有效地弘扬自宗教义。因此,因明被归结于一门逻辑学
诞生背景
因明学作为佛教逻辑,诞生于逻辑论辩活动。公元前六至四世纪为古印度的列国时期,当时学派林立,思想界空前活跃,盛行论辩之风。各家各派在进行学术探究的时候,彼此之间会展开辩论,在论辩之前,要对论辩的题目、内容、主要参与者进行张榜公布。其中,参与者分为主辩者(立者)、驳辩者(敌者)、证义者(裁判者)以及众多的出席者。论辩会在固定的场所正式设立论场,对论辩的步骤程序、方法方式、论辩者的仪态和语气都有严格对待规定,论辩的结果不仅关系到参与者的荣辱,还会累积家族的声誉。因此,参与者会竭力钻研论辩的方法和技巧,并产生了以论辩为主题的“论究学”。论究学中使用的术语和方法等,为后来因明学的产生准备了前提条件。
发展流变
因明就其发展的全过程而言,大致可以分为四期:一是古因明阶段,也被称为古师因明,从纪元初的正理派足目开始,中经佛家的中观、瑜伽到陈那之前;二是新因明阶段,从陈那开始,中经帝释天法称及法称后学直至在印度本土的衰亡;三是从公元六七世纪以后,因明传入中原地区,分为汉、藏两支,汉传因明又东渐朝鲜日本,藏传因明则传入蒙古;四是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开始,因明逐渐成为国际性学术课题。
印度
古因明
印度因明在陈那之前,为古因明时期。在早期佛教论典《佛地论经》中就有关于论辩逻辑的文字,强调在与敌方论辩时,要先把问题搞清楚,再决定是作答、反问还是不答。《阿毗达摩俱舍论》中也提出了一些论辩方法,如“五问四记答”——五问为“不解故问,疑惑故问,试验故问,轻触故问,为欲利有情故问”,四记答为“决定记论,分别记论,诘问记论,止住记论”。在《阿含经》中,还出现了“知”“处”“喻”的三支论式。这些典籍中的内容,使佛教初步具备了逻辑学的基本概念。
在佛家各派中,中观正理派较早引入了五支论式,另外,对因明贡献最大的为瑜伽行宗。瑜伽行宗的祖师弥勒佛所著的《瑜伽师地论》,首次提出了“因明”概念,并形成了“七因明”体系的古因明学说。在古因明中,佛教大多采用正理派创立的五支论式。有些佛教著作论述中,虽然提及与推论有关的三支,但其作为推论式并不很固定,也不完善。
新因明
新因明主要指陈那之后的佛教因明学说,代表人物除陈那外,还有商罗主和法称。新因明对古因明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对推论式的完善,以及对推论中“因”等要素更精确地判定。新因明针对古因明中五支作法推论式的弱点,明确把“合”与“结”去掉,将三支作法作为一种较固定的推论式,并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具合理性或科学性。
新因明与古因明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二者对“因”的分析方面。“因”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推论能否成功。古因明中已经有了不少关于“因”“似因”,以及何种“因”才正确的理论,但这论述还不够细致与清晰。新因明关于“因”的见解主要见于“因三相”理论。“因三相”一词在古因明中就已出现,如《顺中论》中就有提到,但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解释。在新因明时期,才有对“因三相”全面清晰的论述。
此外,新因明还对古因明中的“过论”进行了整理充实,将“过论”与三支论式联系起来,明确区分出“宗过”“因过”“喻过”。商羯罗主提出的“三十三过”,系统地阐述了过论。法称在此时期还提出了关于因明的新见解,使新因明的理论更为完善和合理。之后,印度历史上不断有因明学者出现,他们一般继承了陈那、法称等人的新因明学说。
藏地
因明学随着佛教一起传入了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学习和接纳了大量印度因明学的古籍后,还有藏族学者进一步进行注释和著书立说,逐步演变成了独具特色的藏传因明学。
前弘期
根据史料记载,佛教在吐蕃推进的过程中,曾发生过佛苯之争和顿渐之辨,辩论的失败者是苯教和汉传顿门派。辩论结束后,佛教在吐蕃站稳了脚跟,也让人体会到了因明学所具有的诤辨优势。之后,吐蕃提高了有关佛经方面的翻译力度,同时也引进了印度因明学。
藏地对印度因明著作的翻译和介绍,始于赤松德赞寂护建成桑耶寺前后。寂护是瑜伽中观派的创始人,他和法光共同翻译的陈那所著的《因轮论》,是首部藏文因明论著。赤松德赞师从寂护学习佛法,修习中观义理,并撰写了与因明有关的著作《经教佛语正量论》,这本书也是西藏自治区第一部因明著作。与此同时,藏族译师吉祥智藏先后翻译了多部因明学著作,如《正理滴论》《观相属论自释》《成他相续论》《正理滴论略义》《因滴论广释》等。从此至朗达玛止,西藏地区已经翻译了600多种佛教经论,其中因明方面的占5%。在此阶段,藏传佛教不仅学习了印度传来的因明论著,还创作性地发挥和发展了印度佛教因明的内容诸要素,以及其逻辑推理形式。
后弘期
从公元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桑浦寺建成后,俄·罗丹喜绕在西藏自治区开始翻译和宣讲量轮因明。之后,藏族有大批学者开始翻译、宣讲因明,形成了以桑浦寺为学术中心,研学和传播因明的学风。印度佛家因明经论的系统翻译,师从藏传佛教后弘期开始的,这一时期的翻译又分为旧译传时期和新译传时期。研习因明的学术中心形成之前为旧译传时期,以翻译陈那法称的根本论典为主。到了藏传因明的新译传时期,陈那、法称,以及其后学因明论师的论典基本上都系统地翻译成了藏文,并分别形成了以桑浦寺萨迦寺为中心的“前派”与“后派”学术派别。很多藏地译师与印度、迦湿弥罗、泥婆罗等班智达合作,在宣讲和翻译因明论著的同时,也形成了因明辩论的风气。
蒙古
蒙古因明属于藏传因明的一支,是藏传因明的再传承、延续和发展。因明传入蒙古后,蒙古固有的本土文化之间进行了互相影响,之后形成了蒙古化的因明,并传播和发展到了俄罗斯和布里亚特蒙古等地区。佛教在传入蒙古之后,跟蒙古的道教萨满教曾发生过冲突。萨满教是一种以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先祖崇拜为特色的原始宗教。佛教和萨满教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将萨满教的理念也纳入了其中,是藏传佛教更容易被蒙古大众接受。因明学传入后,蒙古地区修建了许多研习因明的寺院,培养了一大批因明学者。蒙古地区的佛教因明学者有乃吉托音、阿旺丹德尔拉然巴、察哈尔格西·罗布桑楚勒图木、苏都那木扎木苏等,他们都为因明在蒙古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撰写的因明著作有上百部。
中土
因明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中国古代的名辩学说,并称为世界三大逻辑起源。宋元以后,因明在汉地几成绝学,近代经由杨仁山再从日本迎还,才逐步得以复兴,先后出现了吕激、法尊、陈大齐等一批因明学泰斗。1980 年后国家把因明列为"抢救"项目,成立了因明研究小组,召开了多次学术会议,出版了一批因明新著,因明学重现繁荣与生机。汉传因明在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受政治、文化等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基本能反应当时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
唐代
在唐代以前,已有印度论著传入中原地区,如吉迦夜拓跋宏延兴二年(472年)所译的《方便心论》。这些古因明的著作并没有引起中土僧俗的注意,鲜有人研习因明。玄奘西行求法归国后,先后翻译了《因明入正理论》和《因明正理门论》这两部印度新因明的著作,由此,新因明开始传入汉地,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汉传因明唐僧在译讲因明时侧重“以破为纲”,不同于印度因明学中侧重论辩和逻辑的模式,具有汉传因明的特点。
当时的僧众都以懂得这门学问为荣,关于因明的注疏也层出不穷。玄奘的弟子文轨、神泰、靖迈、明觉、文备、玄应、定宾、灵隽、净眼、璧公、窥基等人,都有因明论著。唐朝不仅佛门内部的人热衷于研习因明,在佛门之外也有类似的热潮,僧俗之间还曾经发生过一场因明大辩论。这是有史以来,中原地区僧俗各界研习因明的开端,自此之后,因明开始在中土扎根。
汉传因明的发展历程中,唐代因明的研习队伍庞大、成果繁多,并培养了很多留学生,让因明由此传至日本韩国等地,中国因此还被称为因明的第二故乡。
明清
由于因明学的义理晦涩艰深,没有师承很难得其理,在佛教内部,因明也不是主流学说,因此,因明作为逻辑与学科的交叉性学科,发展受到了限制。出于各方面原因,到了北宋中期后,已经没有新的重要经典译出。安史之乱后,偏好道术的李炎展开了灭佛毁佛运动,所有僧尼皆令还俗,一切寺庙全部摧毁。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后,再一次打击了佛教的发展。在“会昌法难”后,佛教的经籍丧失,各宗派由盛转衰。明代朱元璋继位后,陆续颁布了支持佛教发展的政策,使佛教具备了一定的发展空间。在这一时期佛教中盛行禅宗,几乎没有因明一类的典籍。
从明朝中期朱翊钧万历年间开始,逐渐有了研习因明的学者,不过研究者很少,论著稀缺且不成熟。明代武宗正德年间(1506-1621年)开始,唯识宗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也带动了一名的发展。明代的因明研习者,主要参考宋代延寿的《宗镜录》,其中有51卷谈及了因明。明代的因明成果大多是对基础理论的解释,在因明义理的阐发方面明显不足。按照学界观点,从10世纪末到16世纪初,是因明传承的空白期,直到清末,随着部分因明论著的回传,因明学才得以复苏。
当代
当代因明研究经历三个阶段:1949年至1966年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有10多篇论文和译文发表,其中有吕澄的《西藏自治区所传的因明》、虞愚的《法称〈逻辑一滴〉的分析》等,这一时期没有出版新的因明著作。在传习方面,虞愚从1956年至1966年在中国杭州佛学院讲授因明,1961年吕应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邀请,开办南京佛学班,讲解了《因明入正理论》。第二阶段是1967年至1977年,这一阶段因明的研究和传习完全停止,因明学的相关图书资料遭到损毁。1978年以后为第三阶段,因明研究开逐渐走向繁荣,并在很多大学设立了专门的学科。
当代因明的研习,宗教色彩有所弱化。首先,在研究主体方面,研习因明者不局限于佛教徒,参与的人员有佛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文学家等。而且,在家的学者占了多数,出家人则相对较少。其次,在研习内容方面,因明学不再作为佛教附属物而存在,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逻辑学科。
主要内容
在佛教中,只有通达五明,才能以种种方便自度度他。五明为内明、医方明、声明、工业明(工巧明)、因明,除了内明之外的其他四明,又被称作外明。内明为本,而摄四外明,即可作为菩萨所应修学的一切。《瑜伽师地论》中所描述的四种真实,是建立五明学说的基础,即“一者世间极成真实,二者道理极成真实,三者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四者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因明学是五明学中研究逻辑与论辩的科目。
三支论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制定了演绎推理中的“三段论”基本规则,包含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在因明学的逻辑论证系统中,也有与之类似的“三支论式”,即每一个推理形式都是由“宗”“因”“喻”这三部分组成。“宗”相当于三段论的结论;“因”相当于三段论的小前提:“喻”相当于三段论的大前提。三支论式与三段论,主要是前提与结论的次序不同,它们的推理形式实际上是一致的。
新因明三支式中的喻相当于大前提,但是地位不及大前提。它是由正反两个普遍性的命题组成,还各自带有一个例证。这作为普遍性原则的命题称为喻体,用作例证的概念称为喻依。喻是由喻体和喻依两部分组成,并分为同喻和异喻两种。三支论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只把同喻列出来,而省略异喻。同喻和异喻的喻体在构成方法上是不相同的:组成同喻体的方法是合作法,即先因同后宗同;组成异喻体的方法是离作法,即先宗异后因异。从概念的关系来考察合、离二法,因法的外延一般小于宗法,如因法“所作”是种概念,宗法“白无常”则是类概念。
因三相
因三相这一术语从提出到完善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因三相语,源出外宗,无著以降,内渐引用。追及陈那,复事广说,列因九句,真似大明。”因三相的标准说法见于商揭罗主的著作《入论》中:“遥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遥无性。”因三相既是新因明组织三支论式的普遍原理,也是检验因以及三支论式正确与否的条件。唐僧所传因明是陈那所创立的新因明,其体系可以概括为:“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及比量、及似,唯自悟。”通常称为“八门二益”。“二益”指“悟他”和“自悟”两方面,每方面各有四门,共八门。
因的第一相是“遍是宗法性”。“遍”即遍有,就是以一个外延较大的类概念去包含一个外延较小的种概念。“是”即联系词。“宗”专指宗上的有法(主项)。“法”即因,因为因也是宗上有法的一种法(宾项)。“性”即性质。“遍是宗法性”的意思就是:因必须在外延上包含宗上的有法,指出宗上有法具有因法的性质。就是说因必须为宗的前陈普遍具有。如上述例子中的“声是无常,所作性故”,“所作性”必须要遍及“声”,“所作性”是一切“声”的共同特点,“声”被包含在“所作性”之内。
因的第二相是“同品定有性”。“同品”依照《因明入正理论》的解释:“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就是具有因法和宗法性质的对象。如立“声是无常”宗,除了声具有所作性和无常性之外,瓶、盆、碗等也具有所作和无常的性质,因为这些器皿的成坏是无常的。因此它们都是因法和宗法的同品。由于宗法的外延大,所以凡因的同品必是宗的同品,但宗同品不一定是因同品。“定有性”就是因的性质一定为宗的某些同品所具有。由此可见,同品的关键是同因,只有同因才谈得上宗同。如果宗因二法确有类种关系,那么因同必然宗同;反过来讲,如果因同而不能宗同,这就说明此因必是似因,它与宗法不存在类种关系,不能据此推理。由此可见,“同品定有性”是说“因”与“宗后陈”的关系。“所作性”一定具有“无常”的特点。“所作性”的范围可以小于“无常”,最多只能等于“无常”,但决不能大于“无常”,“所作”被包含在“无常”之内。
因的第三相是“异品遍无性”。“常”是“无常”的异品。“常”这个异品必须遍无“所作性”。因为“所作”是包含在“无常”范围之内,“常”是“无常”的异品,所以,“所作”与“常”是相互排斥的。异品的关键在于与宗法相异,宗异必然因异,如果宗异而不能因异,就从反面告诉我们:此宗因二法必无类种关系,不能据此推理。
过论
因明的过论指的是过失,在整个因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只有避免了各种过失,或者找到对方的过失,才能在辩论中取胜。因此,过论一直是论师们关注的重点。正理派只注重因过的分析,佛家因明在正理派的基础上,还研究了宗和喻的过。在因明论著《大疏》中,阐明了新因明的三十三过。唐朝窥基根据唐僧的教义,将这三十三过从自、他、共、全分、一分、有体、无体等方面,共划分为三百多种过失,并对此加以例释。
量论
量论亦称量学,其中的“量”指的是“正知”和“作具”,意为获得正确知识的方法。在《集量论》中,陈那从“量论”的角度,对如何获得真知和自证做了展开论述。他将所认知的对象称为“所量”,将能认知的心识为“能量”,“能量”之心量度“所量”之境而对此有所了知,从而成就或现或比的知识,则是“量果”。这就像是用尺秤等丈量物品,物是“所量”,尺秤等是“能量”,能了知丈量结果的心识,则为“量果”。
在陈那以前,各派学说都将“所量”“能量”和“量果”分开讨论,认为此三者是各各分离的。陈那则把它们全都落实在心识上:首先,心识必带境相起,是为相分,此相分即是所量。境相出现在心识上,则表明心识认知了境相,因此心识既是能量亦是量果。能量是就其能量度境相而言,量果是就其了知境相而言,这就是“即智为果”。其次,心识不仅显现所认知的境相,同时又将自身显现为能认知的见分,因此相对于所量之相分,便将见分称为能量。另外,心识将自身显现为见分,这表明心识同时又认黑蚱自身,证知了自身对于境相的认识,因此作为量果的心识即是所谓的自证分。总体来说,这是同时显现为境相、自相的心识,即《集量论》中讲到的“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证,即能量及果,此三体无别”。
代表人物
世亲
世亲,是Vasubandhu的意译,又作世亲,音译为婆薮豆、筏苏槃豆、筏苏畔徒、婆薮槃头、婆修槃头等。世亲在公元四五世纪时,生于印度婆罗门家庭,是国师尸迦的次子。世亲最初随其兄无著于有部出家,之后无著入于大乘,成为弥勒佛弟子,而他则修学小乘,遍学小乘三藏。世亲师承有二,一为有部西方系论师如意,二是经部论师佛陀蜜多罗。
世亲的主要因明论著有《论轨》《论心》《论式》《如实论》。在《如实论》中,世亲首次将因三相说吸收到了佛家因明中,指出“因有三,谓是根本法,同类所摄,异类相离”。在此之前,外道讲因三相都是从“体”而言的,从世亲的定义才开始从“义”上着眼,强调喻依是否具有“均等义”。在《论式》中,世亲省略了五支论式中的合、结二支,形成了向三支式的过渡。《大疏》中关于世亲在因明史上贡献的评价是:“爰暨世亲,咸陈轨式,虽纲纪已列,而幽致未分,故使宾主对扬,犹疑立破之则。”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因明学发展到世亲时,已经具备了“纲纪”,只是在具体规则方面还不完善。
陈那
陈那是印度佛家新因明的开创者,为南印度人,出身婆罗门家庭,他早年从犊子部教师出家并受戒。犊子部认为,人我是与组成人我诸蕴(诸元素)不同的实在物。陈那最早由于这点与老师意见不合而离开寺院。他前往北印度就学于世亲门下,学习世亲的教法以及印度的一切学问。陈那精于因明,完成学业之后,他游历于印度各大寺院,偶而教授子弟、编著作并参与辩论。在那烂陀寺,他以辩才击败了一位叫苏杜阇耶的婆罗门,成为当时有名的因明家。
相传,陈那著有大小百部论著,《南海寄归传》云:“陈那之八论,一观三世论,二观总相论,三观境论,四因门论,五似因门论,六理门论,七取事假设论,八集量论。”藏文史料中记载的陈那论著有《九因论》(或译《宗法九论》)《观所缘缘论》《观所缘缘论自释》《观三时论》《因明入正理论》《集量论》《集量论自释》等。
法称
法称(公元6-7世纪)是印度佛家因明发展史上的集大成者,师从陈那学习《集量论》,擅长与外道辩论。法称曾受郁普罗湿波王的礼遇,在宾陀山山区完成了“因明七论”,即《释量论》《定量论》(又名《量抉择论》)、《理滴论》(又名《正理滴论》)、《因滴论》《观相属论》(又名《关系论》)、《悟他论》(又名《成他相续论》)、《诤理论》(又名《诤正理论》)。
俄·罗丹喜饶
藏族学者俄·罗丹喜绕(1059-1109)是在藏传佛教后弘期,对因明学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为佛教中观派人物。他曾赴克什米尔留学17年,遍访名师,精学梵语和《释量论》,翻译了多部因明学著作。他对因明论的观点主要表现在对“境”的分析上,认为“境”分两种:所取境和照了境;“识”分为量识和非量识。俄·罗丹喜绕在西藏自治区开启了修学因明学说的先河,他的门徒有万余人,其中不乏优秀弟子,如著有《量论小疏》的卓隆巴·洛哲琼尼。
宗喀巴
宗喀巴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立人,在藏传因明的发展上,格鲁派继承了前派藏传因明的学术风格,同时吸收了其他宗派的优良传统与学术精华。宗喀巴带领弟子们重新整理了陈那法称的因明学说体系,重构了《释量论》的解释系统,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格鲁派的因明理论。宗喀巴及其弟子建立的教学体系,以摄类学作为入门,依次要学《心类学》《尹磊学》《释量论》和《因明七论》。
玄奘
玄奘是为汉传因明开宗立轨之人,他于隋开皇年间(600年)出生,原名陈讳,13岁时剃度为僧,随后十余年间遍访名山古刹。28岁时(公元627年)西行求法,游历了20多个国家后,在印度那烂陀寺跟随戒贤学习佛法,42岁时回到中国,共带回经论608部,其中有36部与因明学相关。他对汉传因明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确立因明是立破论证之规则;第二,他推动形成了唐初因明研习的风气,除了翻译经论,还为僧众讲解因明,阐释疑义;第三,开创了汉传因明的传统,其法相宗分为慈恩宗和系明系。
相关学派
印度唯识派
唯识派也被称为瑜伽行派。佛陀入灭一百余年后部派兴起时,佛教则转为依据于论师所造之论著而形成的宗派开展,所以称部派佛教时期。公元前后大乘出现,依于论师论著的开展形成了两大部派,即中观派与瑜伽行派。在这两派中,中观派以纯粹性与甚深性著称,而瑜伽行派包括了唯识趣向与如来藏趣向,显出复杂性、系统性、集大成性与广大性特点。唯识宗认为,建立在"依他起性"上的遍计所执性虽然是不真实的,但是去掉它便能得到一切事物的真实性。这样,在"依他起"上就显示出一切事物的所谓"实性",得到这种认识也就是圆满的了,有了这种认识还能成就种种佛教上的功德,这就是"圆成实性"。
印度正理派
正理派创立了印度传统的逻辑体系——因明,其经典著作是始祖足目(乔达摩)的《正理经》。正理派研究了认识方式(量)和认识对象(所量)——量指现量、比量、譬喻量、言量。
此外还有传承量,即传言;义准量,即借助对另一事件的设定来推断一事件;随生量,即根据包含某一事物的另一事物的存在来确定一事物存在;无体量,即在两个对立的事物中,根据一事物的不存在来确定另一事物的存在。
印度中观学派
印度中观派的始祖是龙树,又名龙猛,《文殊根本经》和《大法鼓经》中说,龙树曾经得到了大日如来的亲授。中观派是在佛家各派中较早引人五支论式的,龙树关于因明的论著有《中论》和《回诤论》,这两本书中都有驳斥《正理论》的内容。
《中论》中主要阐述了“不八中道”的中、空理论,并驳斥了《正理经》中所提出的量“既能照物,又能自照”的观点。龙树认为量如灯,他说:“灯中自无闇,破闇乃名照,无闇则无照。”
《回诤论》中的“回诤”,意为“压服”,该论主要驳斥《正理经》这种量与所量相联结的观点。龙树认为,如果依据量建立所量,那么量本身就要依存于另一个量,如此“量量相因”,就会趋向无穷追索。如果所量不依赖于量,那么正理派所主张的对象与认识不可分割的观点也就不能成立。龙树认为,量不依赖于所量而自我成立,量就是“照明”,一个物体自身不能是光明和黑暗并存,量可以照亮他物,但不存在自照,因为它本身就是光明。
藏传佛教
印度因明传入藏区之后,与藏文化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佛教因明理论。藏传因明以翻译梵语典籍的形式传入,也有旧因明与新因明的划分。藏传佛教后弘期玛善慧译出的《释量论》所弘传的因明,被称为藏传旧因明,由俄·罗丹喜饶弘传的因明,被称为藏传新因明。藏传佛教的各教派,都有研习因明的传统,因明是各派弟子的必修科目。公元13世纪以来,萨迦班智达翻译的《正理藏论》在藏传佛教萨迦派盛行;公元14世纪之后,格鲁派宗师宗喀巴陈那和法称的因明著作结合起来,发展出了与内明紧密结合的因明学。印度的主要因明著作都被译成了藏文,藏传因明的传播范围不限于西藏地区,还在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内蒙等地流传。
汉传法相唯识宗
法相唯识宗简称为唯识宗,简称宗,为唐僧的弟子窥基创立,窥基以后唯识宗的代表人物是慧沼智周,他们都使唯识宗的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唯识宗依据印度佛教的唯识说,以一经二论,即《解深密经》和《瑜伽师地论》《成唯识论》为基本经典。这个学说最重要的内容是三性说、"阿赖耶识"说和与之相关的"真唯识量"。三性说是唯识宗对于诸法实相,即世界一切现象的本性、本相(性、相相通)的根本看法。
唯识宗认为一切事物的自性、自相有三种,即"遍计""依他"和"圆成"。所谓"遍计",即"遍计所执性",意思是说,由于众生内心对各种现象的"虚妄分别",以至"周遍计度",普遍地对万事万物加以分别计较,用名词概念来确定各种事物的区别,并把这样一些对事物的区别执著为客观的真实存在,其实人们对事物的分别、认识并不反映事物的真实相状和本性。遍计所执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有所依附的,这种所依的自性,称为"依他",即"依他起性"。
相关著作
因明学包含知识论逻辑学和论辩学,无论是印度因明、藏传因明还是汉传因明,都有相关论著,理论研究资料十分丰富。
影响
对逻辑学发展的影响
古希腊、中国和印度被称为逻辑学的三大发源地,产生了三种逻辑范式:亚氏三段论与科学逻辑、“正名—用名”论证与价值逻辑、因明与信仰逻辑。这三种逻辑范式对逻辑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影响,就因明研究而言,在中国中华民国,产生了三种逻辑模式,即经典注释型、因明之佛教解读型和因明之逻辑解读型。经典注释型的论著以熊十力的《因明大疏删注》为典型,该书是对《因明大疏》理论的发展。因明之佛教解读型以吕澄为代表,他认为“因明”与“佛教逻辑”为同一概念,是论证和理解佛教义理的方法。因明之逻辑解读型是用西方传统逻辑剪裁因明文献,在民国时期,这种论著是研究因明的主流。
是藏医学和藏药学的哲学基础
藏医学主要研究人体的生理和解剖、疾病的病因、诊治和预防。该理论的哲学基础是藏传因明学。解剖生理学认为,人体万物都是四行(水、土、火、气)组成的,这也是因明学中的四大种。疾病是四大种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四行之间不平衡造成的。四行来源于人的贪嗔痴,贪嗔痴的来源为无明,因此,无明是疾病的首要原因。这也是因明学中所提及的近因、远因、同类相生、同因同果等逻辑关系。
藏药学理论认为药物生长源于五行,即土、水、火、气、空,其中土为药物生长之本源,水为药物生长之汁液,火为药物生长之热源,气为药物生长之动力,空为药物生长之空间。这些观点与因明学中的四大种理论有很多相似之处,藏药学在因明学的哲学基础上,纳入了动植物学、生态学等内容。从这一层面上来讲,藏药学是因明学和自然科学的混合体。
对法律论证理论的影响
法律论证和因明学理论在发展过程中,采用的都是理性思维,通过形式化的演绎,走向对论证型式结构的研究。因明学可以促使法律问题的思考与解决,起到了打开思路、启迪智慧的作用。因明的论辩规则可以从语形、语义和语用等层面,对法律论证的规范性进行诠释。因明,尤其是汉传因明,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体系,可以对非形式逻辑视域下的法律论证规则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确保法律思维的严谨性、法律论证的规范性和司法判决的公正性
学科建设
1982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和中国逻辑史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了抢救因明座谈会。参会的专家一致呼吁,要把抢救因明遗产、推动因明发展当作当前学术界和出版界的一项重要而急迫的任务。之后因明研究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
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开办了因明讲习班,来自北京、天津市山东省山西省等省市的逻辑、哲学、佛学工作者,共计30多人,前来学习因明的理论、历史和印度因明原著《因明入正理论》。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举办了“因明、中西方逻辑史”讲习班,来自全国十多个省市的科研、教学人员前来学习了因明理论。其中有些人后来成为因明研究的专门人才。
自此后的30多年中,从事因明研究、翻译、编辑的人员大为增加,他们主要来自中国十多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院,包括逻辑学、佛学、藏学、哲学、语言学专业工作者和博士、硕士研究生。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因明课的高校有:西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河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贵州大学燕山大学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等单位,还培养了因明博士研究生。
评价
目录
概述
定义与内涵
词源
内涵
诞生背景
发展流变
印度
古因明
新因明
藏地
前弘期
后弘期
蒙古
中土
唐代
明清
当代
主要内容
三支论式
因三相
过论
量论
代表人物
世亲
陈那
法称
俄·罗丹喜饶
宗喀巴
玄奘
相关学派
印度唯识派
印度正理派
印度中观学派
藏传佛教
汉传法相唯识宗
相关著作
影响
对逻辑学发展的影响
是藏医学和藏药学的哲学基础
对法律论证理论的影响
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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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