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是指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同时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历史事件。
1553年,葡萄牙人通过向广东海道官员贿赂,获得上岸许可,开始“居留”澳门。1572年,在澳葡萄牙人向明朝政府缴纳地租,开始其租居澳门的时期,并不断扩张占据。1887年,《中葡北京条约》签署,葡萄牙开始对澳门实行殖民统治。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澳门地区采取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政策,不急于把澳门收回,而是充分利用其为与世界交往的窗口。1979年,中葡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打开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大门。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
香港特别行政区恢复行使主权,“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问题上的成功适用,为澳门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最佳时机。
1986年6月30至1987年3月23日,中葡双方经过四轮会谈,在澳门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两国总理于1987年4月13日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宣告: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自《中葡联合声明》1988年1月15日生效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进入过渡期。在此过渡期间,中葡双方为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澳门正式恢复行使主权。
澳门的胜利回归,完成了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华族的历史性贡献。它也是“一国两制”构想成功实践的例证,为
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此外,中葡两国通过协商方式,成功解决了澳门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为中葡两国关系的友好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
澳门问题的由来
澳门问题,是指澳门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由于历史原因长期被
葡萄牙占领,迫使中国需要解决并恢复对其行使主权的问题。这一历史问题源于葡萄牙人在澳门的殖民统治。
“暂住”澳门
1517年,葡萄牙派遣使节率船来华,希望与中国进行贸易。但却遭到当时明朝政府的拒绝,于是葡萄牙使节使用武力占领了东芫南头,建立了自己的据点,逐渐开始了葡人在中国进行的非法贸易活动。1553年,前往澳门的外国商人的
商船因遇到了风暴,所载货物被打湿,因此向澳门当时的政府请求,让其上岸进行晾晒。
葡萄牙商人趁机混入其中,冒充在华合法经营的外国商人的身份,并以银两贿赂
广东省海道官员,成功获取上岸的许可。这使得葡萄牙人得以登陆,并以“暂住”的名义停留。但葡商却未遵守约定,在澳门长期居住。等到了1570年,在澳的葡人已经在澳门兴建了住所千间,颇具规模,并且相应的教堂、医院也配套建设起来。这使澳门从葡萄牙人的临时泊口变成了其在中国进行商贸活动和生活的长期居住地。
租居澳门
1572年,在澳葡萄牙人向明朝政府交纳租金,开始其租居澳门的时期。葡萄牙人向明朝政府交纳地租,表明他们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他们不过是租居而已,同时当时的中国官方政府也已正式允准葡萄牙人在此进行租居。但随着越来越多的
葡萄牙人入澳定居,其他国家的商人相继离去。葡萄牙人逐渐独家占据澳门,独享其利。于是,澳门已由曾经的多国船只停泊以及商贸交易场所变成了为葡萄牙人独自占领的在中国的商贸据点。
强据澳门
1842年,
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政府战败,
葡萄牙帝国人从此不再向中国缴纳地租,并在后来侵略占领了位于澳门南面的两座岛——仔岛和
路环岛1845年澳门被葡萄牙官方片面宣布其为葡萄牙的
殖民地和
自由贸易港。1887年,
葡萄牙通过《
中葡里斯本草约》和《中葡北京条约》,强迫清朝政府同意“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它处无异”的规定。这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让葡萄牙开始对澳门实行殖民统治。尽管《中葡北京条约》第46款规定了该条约十年后可重新修订,即
清代政府保留了终止该条约的权利。
1928年4月,《中葡北京条约》第四次期满,
国民政府外交部于同年7月宣布中止该条约。随后,国民政府与葡萄牙签署了新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尽管新条约对原有条约进行了修订,然而在1930年,
葡萄牙帝国政府通过《殖民地法案》单方面将澳门划为葡萄牙领土。1947年1月,通过国民政府的努力,中葡两国通过换文达成了协议,
葡萄牙放弃了在澳门的
治外法权,且中方保留今后重谈关于澳门主权问题的权利。但由于当时国民党正忙于对解放区进行进攻,未能及时与葡萄牙进行有效的沟通对话,使得葡萄牙继续侵占澳门。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港澳地区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价值,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对其采取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两地的窗口作用,并未急于收回。
澳门回归的背景
一二·三事件
1966年12月3日,澳葡当局阻挠澳门当地居民修建校舍的合理诉求,引发澳门爱国团体带领民众进行连续多日的抗议,澳葡当局出动警察驱赶示威者造成多人死伤。在澳门民众多日抗争以及内地的全力支持下,事件以1967年1月澳葡当局向全体在澳门的中国居民认罪、赔礼、道歉,并接受其全部要求结束。“一二·三”事件是澳门居民反抗殖民统治的一次标志性事件,使澳门“去
殖民化”取得重大进展,澳门同胞爱国爱澳的责任担当和精神价值,为澳门的顺利回归奠定了基础。
联大会议
1972年,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在一份文件
中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列为
殖民地并展开讨论。中国常驻
联合国代表致信特委会主席,强调“香港和澳门是被
英国和
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香港和澳门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
中原地区政府的观点和立场得到了
国际社会的认可。在同年底,第三十七届联大通过决议,将香港和澳门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
葡萄牙新政府放弃殖民主义政策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发生了“康乃馨革命”,统治葡萄牙近半个世纪的独裁政府被“共和国救国委员会”推翻。新政府放弃了葡萄牙曾经的殖民主义政策,宣布放弃
殖民地。新政府曾主动承认澳门不再是属于葡萄牙的殖民地。时任
葡萄牙新外长苏亚雷斯在新闻发布会上声称,澳门并不是一块殖民地,而是葡萄牙行使主权的一个商业中心,并希望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1975年底,驻在澳门的葡萄牙军队撤离。1976年,葡萄牙政府颁布了《澳门组织章程法》,表明了葡方在澳门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即肯定“澳门是中国领土”。
中葡建交
1978年1月9日,中葡两国在巴黎正式展开建交及澳门问题的谈判。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属于秘密谈判,在当时并未公布。
在次年的2月8日,两国正式建交。尽管双方建交时并未明确提及澳门问题,但在两国建交谈判过程中,双方已经就澳门问题的处理达成了原则性的协议。该协议的要点是: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但目前仍暂时由
葡萄牙政府管理,日后两国将以和平友好的方式来解决,届时葡萄牙将交还澳门。建交以后,中葡两国间的友好关系一直在稳步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问题上的成功适用
1982年1月,时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概念,阐释了中国共产党对台的政策,为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奠定了基础。后来,“一国两制”的含义有了更加完整科学的解释,即“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
资本主义,大陆搞
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第六届二次会议上,这个概念被正式概括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与时任英国首相
玛格丽特·撒切尔的会晤中明确表示:香港回归中国后,香港的现行政治、经济制度甚至绝大部分法律可以维持不变,香港将继续实行其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式。这次会谈奠定了双方就解决
香港特别行政区问题展开谈判的基础。最终,《中英联合声明》在1984年进行草签。在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为解决澳门问题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契机。在澳华人也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像解决香港问题那样,成功解决澳门问题。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草签的10天后,邓小平在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明确表示:澳门问题会同香港一样以同一方式解决。1984年10月9日,邓小平接见
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马万祺,对该立场再一次进行了强调。邓小平抓住了机遇,积极推动中国政府与
葡萄牙政府展开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
谈判进程
中葡谈判
1986年5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正式发布了新闻公报,宣布将于同年6月30日在北京启动澳门问题的谈判,以切实解决澳门的前途问题。此后,双方进行了四轮会谈,全程历时九个月。
第一轮会谈
1986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中葡双方进行了第一轮会谈。在此轮会谈上,中方代表提出了关于总议程的建议:①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有关问题。②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后的安排。③过渡时期的安排。葡方代表团对此表示同意,双方就全部议程达成一致。
另外,双方就一些实质性问题交换了意见。中方说明了在澳门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政策方针:(一)要按照“一国两制”的设想来解决澳门问题;(二)中国将本世纪以内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但也会充分地考虑澳门的历史和现状;(三)在解决澳门问题的过程中,将充分照顾到中葡双方和各有关方面的利益。
第二轮会谈
1986年9月9日至10日,中葡双方进行了第二轮会谈。在这次会上,中方向葡方提交了全部协议文件草案,包括《中葡联合声明》、以及《中葡联合声明》的两个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和《关于过渡时期的安排》,还有关于国籍问题的中方备忘录,并作出相关具体的解释与说明。但葡方并未对中方提交的文件进行评议,只是表示需要对全部文件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才能作出全面的评价,并提议将在第三轮会谈上作出全面的考虑充分的评价。
虽然总体来说,第二轮的进展比较顺利。然而,在澳门的“
土生葡人”国籍问题上,中葡双方产生了一些分歧。“土生葡人”是指在澳门出生的
葡萄牙后裔,其在澳享受较高的社会地位。“土生葡人”以
葡萄牙语为母语,能听懂
粤语,却不懂中文,无法在澳门使用中文来生活。在当时,澳门约有两万多“土生葡人”。中方从民族的角度出发,认为“土生葡人”与在澳的华人明显不同,应当区别对待。“土生葡人”的国籍问题应当其独有的问题,不能与在澳华人的国籍问题混为一谈。而葡方却反对在国籍问题上通过不同血统对在澳的居民进行区分。他们主张不应当将“土生葡人”和其他在澳居民的国籍问题割裂开来讨论。
第三轮会谈
第三轮会谈于1986年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在这次会谈上,双方更深入地探讨了关于澳门问题如何解决的实质性内容。葡方表示愿意接受《中葡联合声明》的总体意图和目标,包括支持中方在过渡时期维护澳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以及中国恢复主权后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高度自治权等立场与观点。此外,葡方代表终于对前两轮会谈中中方提交的文件发表评论,但就其中涉及到的核心疑难问题,葡方代表建议在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
周南访
葡萄牙时,再与葡萄牙总统和总理进行更为细致、完善的交流与商议。
在“土生葡人”的国籍问题上,双方达成了一致。中方同意采取宽松态度处理,中葡双方可根据各自国籍法对待本国公民。澳门回归后,“土生葡人”可自由选择国籍。
在澳门回归的具体时间问题上,在前几轮会谈中,葡方透露出的观点是希望将尽可能地推迟澳门回归的时间。他们认为,中国给予了
英国12年的过渡期,那么给葡萄牙的过渡期也应当不少于12年的时限,这关乎着葡萄牙的国家尊严。中方对澳门应当在本世纪回归的立场从未改变。在中国代表团的坚持下,在第三轮谈判中,葡方代表团终于松口,在口头上表示,不再反对在本世纪内将澳门交还中国。
另外,第三轮会谈结束之后,双方共同组建设立了“
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以安排之后的相关事宜。
就交还澳门的日期发生争议
1986年11月17日,在第三轮澳门问题谈判后,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
周南按照计划访问
葡萄牙。葡萄牙政府突然改变了原本同意在本世纪内交还澳门的立场,提出将交还澳门主权的日期延至21世纪初。葡方之所以邀请周南副外长访问,是在试图借助东道主地位向中国施加压力,把在北京没能成功解决的问题带到
里斯本,以此迫使中国在这个核心问题上退让接受。
周南坚决拒绝了葡方的不合理要求。会谈后,他取消了原定的参观访问计划,向葡方施加了压力。1986年12月3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郑重声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和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
最终,在1987年1月6日,经过
葡萄牙国务会议的讨论,他们原则上同意于1999年将澳门交还中国。关于交还澳门的日期的分歧,两国就此解决。
第四轮会谈
1987年3月18日,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拉开了帷幕,中葡两国开始了第四轮会谈。在这次会谈中,中葡双方代表团一致表达了希望不再遭遇重大障碍的意愿。且此时,双方已经陆续解决了包括回归日期在内的各项重大实质性问题,唯一剩下的工作就是最后审定协议文本。因此,会谈于23日圆满结束。
签署《中葡联合声明》
经过四轮会谈,中葡双方联合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两国已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两国总理代表分别各自政府正式签署了《中葡联合声明》。不久,《中葡联合声明》分别获得了中葡两国政府的批准。最终,在1988年1月15日,中葡两国政府互相交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中葡联合声明》标志着中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重新行使对澳门的主权。根据这一协议,中国将在澳门建立
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并且由本地人组成政府、立法会与司法机关,即“澳人治澳”。澳门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和法律将基本保持不变,即继续在澳门实行
资本主义的制度。此外,澳门将有权以“中国澳门”的名义与其他国家独立发展经济和文化关系。这一历史性协议为澳门的未来奠定了基础,确保了澳门在中国主权下保持独特地位。
过渡期
1988年1月15日《中葡联合声明》生效至1999年12月19日,被称为过渡时期。在这段期间,中葡双方为澳门政权的交接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三化”
在12年过渡期里,澳门回归面临的“三大难题”成为了中葡双方亟需解决的关键挑战。首先,长期以来,中文在澳门未被法律所承认,澳门的官方语言和文件仍为葡文,澳门的诸项法律没有中文文本,导致华人在行政事务上中不得不使用葡文,这给华人的生活和在行政事务的参与中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其次,澳门的政务体系主要由
葡萄牙官员组成,澳门华裔只能在辅助性岗位办事,而不能担任政府部门的核心的、主要的职务,没有进入政治架构的机会并被剥夺参与本地重要事务的权利。从1992年的澳门整个公务员队伍来看,在全澳公务人员15111人中,澳门和中国内地出生的人多任职于中下层,这使得政权交接面临困难。最后,澳门长期实行的法律体系是葡国法律,司法系统完全依附于葡萄牙司法机关,而澳门在回归后必须要使用自己的法律,因此澳门自身的法律体系需要尽快地赶在回归之前建立起来。因此,为确保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对此采取了中文合法化、公务员本地化和
法律本地化三大措施,合称“三化”。
第一,在中文合法化上,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和会谈,1991年2月,中葡两国外长在
里斯本达成协议,
葡萄牙政府承诺在1991年底前使中文在澳门具有官方地位。1991年12月31日,葡萄牙政府在《共和国公报》上颁布了第455/91号法令,规定“中文在澳门具有与葡文相等之官方地位及法律效力。”1992年2月,该法令在澳门《政府公报》上刊登生效。至此,中文正式被确认为澳门的官方语言。澳葡政府据此还成立由总督主持的语言状况关注委员会,对加速中文在澳门使用的进程进行经常性评估,并讨论因澳门语言状况引起的各种问题。在澳门回归前,中文合法化成效显著,从1992年开始,《政府公报》中刊登重要法令时,全部有中文译本;从1995年起,中、葡法令同时并排刊登。法院也从1994年6月开始在合议庭
刑事案件的审讯中使用同声翻译,并在1995年2月将同声翻译范围扩大到合议庭的民事案件审讯中。
第二,在公务员本地化问题上,在中方的关注下,
澳门总督韦奇立于1993年发布了《行政本地化问题备忘录》,强制性要求各级领导层在采取本地化措施和制定本地化计划时遵守执行。1994年澳督再次作出批示,要求各机关继续加强公务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进而逐步提拔本地公务员出任领导和主管职务,加速公务员本地化进程。至1996年4月,澳督再次批示要求在1996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处长及以下主管职位必须由本地人士出任。此外,中葡双方还通过培养双语人才,在
澳门大学开设中文公共行政学士学位等课程、举办“赴葡就读计划”和“赴京就读计划”等措施培养本地公务员。在12年的过渡期中,经多方努力,澳门本地的人才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替代了
葡萄牙的官员,使公务员本地化逐步落实。至1999年7月31日起,除总督及各政务司办公室外,基本上没有来自葡萄牙的公务员在政府中任职。
第三,澳门的
法律本地化问题被视为关键挑战。澳门法律本地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自身的本地化,二是法律人才的本地化。在法律自身的本地化方面:首先是将在澳门适用的葡萄牙法律通过一定的
立法程序,转化为由澳门立法机关制定的本地法律,其次将这些转化之后的本地法律根据与
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和澳门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最后对所有在澳门适用的法律,包括葡萄牙法律和本地法律进行整理和归类。在1996年至1999年,澳门《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
民事诉讼法典》和《商法典》陆续颁布,构成了澳门法律体系的五大框架法典。在法律人才的本地化上,澳葡政府主持开展工作,又在本地的大学开设法律系,培养本地法律人才。尤其是在司法官人才方面,澳葡政府于1995年设立了司法官培训中心,招收本地学院进行培训。经过十多年努力,一百多人的会葡文和汉语的双语法律人才在澳门成长起来,并且其中已有几十人在1999年前进入澳门的司法体系。
通过双方的通力合作和不懈努力,澳葡政府在过渡期内成功解决了语言、官员和
法律本地化等三个关键问题,为澳门的顺利回归祖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基础。
通过《澳门基本法》
1988年4月13日,中国政府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澳门基本法》。随后,1989年5月,由九十位位澳门各界代表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成立,这为广泛听取澳门居民的意见提供了平台。在此期间,澳门居民踊跃参与,呈交上百份意见书,为基本法的修改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为了确保《澳门基本法》的内容切实贴近澳门居民的生活实际,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充分借鉴并认真研究了澳门各界代表及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这个过程中,起草委员会进行了100多处的修改,以确保基本法的制定更加符合澳门居民的利益和期望。1988年10月25日至26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起草工作的大体规划和步骤。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澳门基本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正式颁布。这标志着《澳门基本法》为“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
《澳门基本法》将《中葡联合声明》中的重要原则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正式确认,并且更为明确。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保障澳门的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照顾各阶层的利益。第二,继续保持澳门的特殊地位,为祖国的建设服务。第三,尊重历史和现实,对
葡萄牙文化和葡国后裔居民进行法律保护。第四,充分相信澳门居民具备管理澳门的能力。最终,《澳门基本法》将于澳门回归当天,1999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
区旗、区徽的确立
1991年2月1日,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开始征集区旗区徽的设计图案。5个月后,来自世界各地华人的近800幅作品参与了此次区旗区徽的征集。1992年9月28日,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举行最后一次评选会议,经过评选委员会和原作者的修改,并将获得
一等奖、
二等奖的作品进行综合,组成了以黄色的五颗星、白色的莲花和
摩尔纹等构成的图案的草案。
1993年3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通过并颁布。
区旗旗面中间有由三朵花瓣組成的白色莲花。位于莲花上方的金黄色
五角星一大四小,莲花下方是白色大桥和绿白相间的由近向远渐变的海水。三瓣白莲象征澳门的地理组成,莲花寓意着繁荣昌盛;底部的白色波纹代表大桥和海水,突显着澳门的海洋特征;五颗星标志着中国政府对澳门的主权,显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紧密相连。区徽图案与区旗图案保持一致。
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确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和组建工作。在1998年5月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9年4月10日,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经过澳门各界代表的积极参与,何厚于1999年5月15日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5月20日,何厚铧被正式任命澳门首任行政长官。同时,筹备委员会还制订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机构和主要官员的产生办法,以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组成符合《澳门基本法》的规定。
在立法会产生方面,筹备委员会制订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对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中由选举产生的议员过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进行了确认。最终,特区的第一届立法会由23人组成,包括
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8人、
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8人、行政长官委任的议员7人。
在司法机关筹组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和检察院。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权属于
澳门终审法院,这确保了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和
公正性。各级法官由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终审法院法官的人选由行政长官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此外,
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级检察官由检察长提名,报行政长官任命。
政权交接
澳督府降旗仪式
1999年12月19日下午5时,第127任
澳门总督韦奇立在澳门总督府进行最后一次的降旗仪式,为政权移交仪式拉开序幕。下午4时30分,在亿万观众的见证之下,最后一任澳督韦奇立走出澳督府,迈出了居住了8年之久的澳督府。站在斜向门口的位置等待仪式开始。17时,在澳门警察乐队所奏响的
葡萄牙国歌声中,葡国国旗从楼顶的旗杆处降下。随后降旗手将降下的
葡萄牙国旗折叠好后送到韦奇立的手中,韦奇立接过国旗并紧紧抱在胸前,面向嘉宾再次致意,望着天空及澳督府仍挂着的
葡萄牙国徽深深鞠躬后便离开澳督府。
政权交接仪式
1999年12月19日午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权正式交接的仪式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场馆内举行。交接仪式自澳门回归的文艺晚会拉开序幕。12月20日凌晨时分,在澳门综艺馆内举行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为整个交接过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999年12月19日23时42分,澳门政权正式启动交接仪式。在礼号手的号乐声中,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朱基、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外交部长唐家璇、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步入会场,登上主席台主礼台。时任
葡萄牙总统桑帕约、总理
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国务部长兼外交部长伽马、共和国议会副议长科伊索罗、
澳门总督韦奇立同时登上主席台主礼台。随后,中葡双方
仪仗队举行敬礼仪式,双方乐队奏致敬曲。
时任葡萄牙总统桑帕约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分别代表双方政府主持主权移交典礼。桑帕约总统首先致辞,他说,我们今天聚首一堂参加这个仪式,这是
澳门历史上独一无二的重要时刻。“两国就澳门地位协议的最终达成,充分体现了双方在此问题上的实事求是态度及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智慧,将我们两国因应新实况而需改变的改变过来,也同时确保了澳门原有特色的延续,使两国之间数世纪的悠久关系步入一个新时期。”“葡中两国在履行联合声明的同时,关系得到了加强,使澳门享有自治的保证更为清晰。我要向为其成功作出贡献的所有人士,表示赞赏和感谢。”
23时55分,降旗、升旗仪式开始,中葡双方护旗手登场。23时58分,在
葡萄牙国歌声中,
葡萄牙国旗和
澳门市政厅旗缓缓降下。零时整,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升起。在零时零分46秒,义勇军进行曲的演奏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澳门特区区旗高高升至旗杆顶端。至此,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完成了政权交接。
江泽民主席发表讲话。他代表中国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向回到祖国怀抱的澳门同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向所有为解决澳门问题作出贡献的人士,向世界上一切关心和支持澳门回归的人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泽民说,中国政府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成功地解决了香港、澳门问题,这是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中取得的重大进展。“一国两制”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为我们最终解决
台湾问题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国政府和人民有信心有能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
中原地区的完全统一。 江泽民说,澳门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将依法保护所有国家和地区在澳门的经济利益。他表示坚信,在中央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持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同胞一定能够把澳门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 最后,江泽民主席以坚定的语气说:“回到祖国怀抱的澳门,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随后,江泽民主席与桑帕约总统等中葡两国的主要代表走到主席台前,
握手合影。
零时10分,澳门政权交接仪式结束。
特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
在澳门政权交接仪式结束后,于零时1时30分,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在澳门综艺馆隆重举行。五十三个国家和二十九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国际友好人士;四十多国家驻澳门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澳门办事机构的代表等三千名中外嘉宾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澳门特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的主持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于1时45分准时奏响了中国国歌。江泽民随后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现在成立。一分钟后,全部由澳门本地人组成的澳门特区政府开始
宣誓就职。何厚铧先生走到主席台前, 在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监誓下郑重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拥护并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致力于维护澳门的稳定和发展,对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随后,在何厚铧的监誓下,特区行政会议成员、特区立法会议员、特区法院法官、特区检察院检查官分批上台宣誓就职。
2时10分,朱镕基发表致辞代表中央政府对澳门特区政府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从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澳门特区政府 开始行使职权。中央人民政府将全力支持行政长官何厚铧先生和他领导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他强调,澳门回归祖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标志着在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指导下 ,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开始了“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新时代。
何厚铧随后发表致辞,说:澳门回归祖国,揭开了历史新的一页。国家统一,始终是
中国历史的主流;民族团结富强,是中国人民长期不懈的追求。澳门回归,正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进程中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步。最后他承诺道,“在未来的岁月里,我必将义无返顾,以无比坚毅的意志,本着
基本法赋予的权力,贯彻“一国两制”,带领四十多万市民建设自己的家园,这是我最大的光荣和责任。”
仪式结束后,江泽民、朱镕基等国家领导人接见了澳门特区政府官员并合影留念。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澳门
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车队自
珠海市驶入澳门。中午12时整,由编号ZA00-01的军用吉普车带领澳门部队,成功进驻澳门,正式开始承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职责。下午2时45分,江泽民主席亲临视察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营区,并进行了阅兵仪式。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祝大会
12月20日上午,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祝大会在澳门举行,江泽民在庆祝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当天下午,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盛大招待会。朱镕基发表讲话。当晚,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
首都体育馆隆重举行“首都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大会”。
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开署
1999年12月20日1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开署,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为公署开署揭牌。时任外交部长唐家璇,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外交部驻澳门特区特派员
原焘,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廖晖等人以及澳门各界代表和一些国家驻澳门总领事等300多人出席了开署仪式。
外交部长唐家璇在开署仪式上致辞时说,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是继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华族又一历史盛事。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努力维护澳门的长期稳定和发展。他希望外交部驻澳门特区特派员公署全体人员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力协作,为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维护澳门同胞的合法权益作出积极的贡献。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出席开署仪式时说,外交部驻澳门特区特派员公署的设立,对于澳门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他表示,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外交部驻澳门特区特派员公署的工作,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
事件意义
实现中国统一的重要一步
澳门的胜利回归,完成了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华族的历史性贡献。澳门同胞从此成为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澳门从此走上同祖国共同发展、永不分离的宽广道路。
奠定了中葡两国关系发展的新基础
中葡联合声明成功解决了澳门的历史问题,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中葡联合声明》既重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也尊重了葡方的利益。澳门以一种和平的方式回归,其丰富多元的文化遗产得到了保护与传承,中葡两种文化在澳门实现了共存。此外,中葡两国的关系将迈向新阶段,而澳门发挥着桥梁角色,促进中葡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
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
继香港回归后,澳门再一次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回归中国,再次表明了“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具有适应力。这一构想的核心理念在于以国家大局和民族利益为优先考虑,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它改变了历史上但凡收复失地都要大动干戈的所谓定式,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是中华民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的新贡献。
促进澳门进一步繁荣与发展
自70年代末期以来,在祖国内地进行的
改革开放推动下,澳门经济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在过渡期,澳门经济形成了以出口加工业、旅游博彩业、建筑地产业和金融服务业为主的四大支柱产业。澳门回归后,随着“一国两制”政策的深入实施,其市场资源得以释放、熟练劳动力也不断增加,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相关作品
《七子之歌·澳门》
这首歌词出自中国现代诗人
闻一多。1925年3月,闻一多在美国留学,但当时
中原地区正面临着列强侵占的危机局面。他为此创作出这首名为《
七子之歌》的组诗,来描述在1925年前后中国山河破碎的时局。诗中的“七子”指的是当时被西方列强霸占的七个地方,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威海卫、
湛江市、
九龙、旅顺。闻一多先生通过拟人的手法,将这七个“失地”比作远离母亲怀抱的孩子,来表达他们遭受异族欺凌的遭遇,表达对回归母亲怀抱的渴望。
在1998年底,
中国中央电视台拍摄《
澳门岁月》专题片时,总编导偶然发现了《
七子之歌》组诗。随后,总编导请了作曲家
李海鹰为这首诗谱曲,创作出了这首《七子之歌·澳门》。这首歌发布后,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甚至被视为迎接澳门回归的“主题曲”,在海内外传颂开来。
《盛世莲花》
大型雕塑作品《盛世莲花》是中国中央政府为了迎接澳门回归赠送给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国礼。该雕塑作品由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原雕塑创作研究所所长
郭宝寨创作完成。雕塑总高6m,底座长6m,宽5m,其立意是:莲花盛开,亭亭玉立,冉冉升腾,象征澳门永远繁荣昌盛。雕塑底座由三层红色
花岗石构成,状如莲叶相叠,形似澳门三岛,寓意三岛同心,团结一致。
1998年,中国中央政府确定赠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礼品为莲花铸铜雕塑。为了莲花雕塑的设计竞标,雕塑家郭宝寨从这一年的初冬开始构思、设计,历时半年,将“祖国深情迎回归、澳门殷切盼回归”的情感汇入其中。为了达到设计要求,他反复试验十余种模具材质,制作了几十个模型,莲花瓣做了近300个,最终制作出了理想的花瓣模型。1999年6月,
郭宝寨的雕塑作品《盛世莲花》正式确定为中国中央政府送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礼品。1999年12月20日,在澳门回归之际,雕塑作品《盛世莲花》在澳门莲花广场落成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