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镇,隶属于
琅岐岛鼓楼区,地处鼓楼区西部,东与鼓西街道、南街街道、安泰街道接壤,东南与
台江区上海街道、宁化街道为邻,南隔闽江北港与
仓山区建新镇相望,西邻
闽侯县荆溪镇,北接五凤街道。辖区总面积12.6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洪山镇
户籍人口107395人。秦代,属
闽中郡。1996年1月,
福州市区划调整,洪山镇属鼓楼区。截至2019年末,洪山镇有工业企业19个,其中规模以上19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1个。1958年,洪山镇辖黎明、
长汀县、祥圾、凤湖、西郊、梅峰、保福、红光、
福州洪山大桥9个大队。2011年末,洪山镇辖福屿、大凰山、兴园、凤凰池、西凤、洪山桥、怡山、金牛山、
象山县、凤湖、锦江、国光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另有黎明、西郊、国光、保福、晨光、梅峰、双下7个经济合作社。截至2020年6月,洪山镇下辖12个社区,镇人民政府驻
鼓楼区工业路北段550号。洪山镇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周氏
铜鼓板、高跷舞、十番音乐。
历史沿革
明代,撤怀安县,复属侯官县。
1944年,改林森县。
1952年2月,属福州郊区办事处。
1955年5月,撤销洪山区,境内设五凤乡、风湖乡、洪山镇,属郊办处。
1957年11月,郊办处撤销,设洪山乡,直属福州市。
1958年8月,成立福州郊区公社洪山分社。
1961年6月,直属福州市。
1962年,复属郊区办事处。
1970年2月,洪山公社与红卫公社(原鼓楼公社)合并,用红卫公社名称,属鼓楼区。
1975年7月,改属新成立的
福州市蔬菜管理区(后改为环城区)。
1982年8月,环城区并入郊区。
1984年9月,洪山公社改为洪山乡,各大队改村。
1992年,撤乡设镇。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洪山镇地处鼓楼区西部,东与鼓西街道、南街街道、安泰街道接壤,东南与
台江区上海街道、宁化街道为邻,南隔闽江北港与
仓山区建新镇相望,西邻
闽侯县荆溪镇,北接五凤街道。辖区总面积12.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洪山镇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形分为平原与小盆地。最高峰为位于保福村的大腹山主峰,海拔181.2米。
水文
洪山镇河道属
闽江水系。主要河道有闽江北港(
白龙江)、
白马河、
新西河、大庆河等,平均径流量在550~1030毫米之间,径流系数在0.55左右。
行政区划
人口
2011年末,洪山镇辖区
户籍人口79082人,城镇化率100%。另有流动人口21191人。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辖区总人口143535人,其中男性72090人,占50.2%;女性71445人,占49.8%;14岁以下17223人,占12.0%;15~64岁87080人,占80.1%;65岁以上8693人,占7.9%。总人口中,以
汉族为主,达142539人,占99.3%;有
畲族、回、满、蒙古、苗等25个少数民族,共996人,占0.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1575.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洪山镇财政总收入4.5685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036亿元,比上年增长28%。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
营业税5978万元,增值税4371万元,
企业所得税502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67%、30%。人均财政收入5504元,比上年增长47%。
截至2019年末,洪山镇有工业企业19,其中规模以上19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1个。
工业
2011年,洪山镇工业总产值103亿元,比上年增长3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4家,职工3120人,实现
工业增加值36.72亿元,比上年增长23.4%。有工业园区1个。
商业
2011年末,洪山镇有商业网点1362个,职工4222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进出口总额4.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6.5%,其中进口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出口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5.9%。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洪山镇有幼儿园23所,在园幼儿2447人,专任教师436人;小学6所,在校生4812人,专任教师50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4所,在校生2224人,专任教师61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洪山镇有文化站1个,
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各类图书室23个,藏书7.83万册;各类文化专业户195户;业余文艺创作队伍183人。
2011年末,洪山镇有学校体育场9个,体育社团1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65人。100%的社区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8%。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洪山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
固定资产总值109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57人,其中执业医师24人,注册护士33人。
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0176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洪山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6户,人数264人,支出101.43万元,月人均188.91元,比上年增长11%。临时
医疗救助20人次。慈善部门资助参加
农村医疗保险226人次,共支出54100元。红十字大病救助10人,共支出275128.9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09人,共支出130.1214万元。
社区服务设施38个,其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镇
计划生育服务站1个、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1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个,社区劳动服务站12个。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29040元,16名残疾人接受区残联的“居家托养”和“阳光家园计划”,共享受80000元补贴。慈善分会1个,共募集善款10980元。助困学生12人,资助金额共计16500元。
下岗失业人员累计5646人,己就业5453人,就业率93.8%,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1人。领取
失业保险金领取人数10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11305人,参保率88%。完成14个救灾避险点和2个地震避灾点建设,避灾点物资储备仓库2个。经济合作社社员退休金每人每月650-700元,敬老金每人每月500~630元,劳力(50岁以下)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250-380元,困难户每户每月补助430元。社员享受
农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0元,小病到社区医疗站免费就诊,大病住院报销35%的医疗费。社员身故发放
抚恤金3500元。2005名社员领取55元/月基本养老金,4748名被征地农民参加
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