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作者是
雪小禅,于2008年07月1日由
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本书为作者的最新随笔,也是她最好的一本随笔集。
基本信息
ISBN:978-7-80203-552-2
出版社:中国妇女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7月
作者:雪小禅
内容简介
本书为作者的最新随笔,也是她最好的一本随笔集。收录的随笔有《烟花开了烟花败》、《寡淡缘》、《爱情的温暖与冷漠》、《情色有瘾,爱情有毒》、《麻雀不要哭》、《情调这个东西》、《赏心只有三两枝》……让我们一起来慢慢品味吧!
作者简介
简介
雪小禅为青春文学当红领军人物,文字妖娆曼妙,其短篇小说多次被《
青年文摘》转载,并且多次被评为前三名。其作品被翻译到
日本和
越南。散文多次入选各类书籍,短篇小说曾被评为“2005全国小说十佳”。发表在《
读者》、《青年文摘》上的文章多次被评为全国读者最喜欢的作品。至今已经发表作品五百万字。曾经在《婚姻与家庭》、《爱人》、《
知音女孩》、《百合》、《
今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晚报》、《
东方早报》、《
武汉晚报》、《
燕赵都市报》、《
三晋都市报》等多家杂志与报纸开辟个人专栏。
雪小禅亦喜欢使用自己钟情的多字词语用做自己的笔名,在读者(原创版)里经常可以看到,例如“陌上花似锦”,“风吹那蓝”,“缠枝莲”等,真正有心的读者或许会认识到,品味她的文章需要凭借自己对雪氏意境跟雪氏文风独特的感知力,这样,才不愧为真正“雪家大院”里的人!
雪------小-------禅,情感世界里的尤物,文学空间中的宠儿,是一块蕴含自然之美,小众之美,宗教之美的无瑕之玉!
雪小禅=才情女子+对爱情的物我两忘(尤其是暗恋)+对
京剧的一往情深(最喜是程派)
雪小禅=安瑞井+斯琴+阿尤
雪小禅=“薄凉”+“亦是”+“蚀骨”
雪小禅=浅喜深爱+风烟俱静+鲜衣怒马
雪小禅=江南伶人+野生女子
雪小禅=小米八月+九月薄荷
雪小禅,2010年五月,来到
长沙市,办刊《
流年》此本杂志据小禅官方博客所说是比《
最小说》还要最小说,比《
花溪》更花溪,比《南风》更南风,中国迄今为止最唯美的一本爱情读本,目前已经加入的专栏写手有
叶倾城,和
坏蓝眼睛。
出版作品
短篇小说集:《看我青蛙变王子》《像冰一样疼,像火一样蓝》《
一地相思两处凉》
《无爱不欢》,最疼的小说
《刺青》最美的暗恋长篇小说 其它作品:《秋千架》最温暖的长篇
《欢未央》2008最美随笔
《她依旧》2008最美散文
《爱情禅》(美文+随笔),
2009年最新书:《戏子》最美短篇
《我爱你,再见》09年出版小说
《啊,青春》09年,最青春,最唯美,最疼痛的小说
2010年4月,上市长篇小说《十年》散文集《烟花那么凉》
2010年4月,出版全10册的《指尖微凉青春短篇小说集》
最新出版《绝色》已疯狂热卖。
编辑推荐
寂寂落花,没有等到春天秋天就开始萧瑟。阳春里的相思,也只是一个人的相思。到底,和这个人没有关系;到底,你在此岸,而我在彼岸…… 本书为作者的最新随笔,也是她最好的一本随等集。收录的随笔有《烟花开了烟花败》、《寡淡缘》、《爱情的温暖与冷漠》、《情色有瘾,爱情有毒》等。
图书目录
烟花开了烟花败
三杯上马去、
开到荼■花事了
金,明晃晃的凉
风尘
寡淡缘
不悔
我只愿意当一只紫色的昆虫
真
凄凉的喜悦
陌上
过期
未央歌
爱情的温暖与冷漠
美人如花隔云端
爱到死
蓝
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
布,我的姐妹
一个人的长安街
烟火气
声声老光阴
情未央
夜未央
情色有瘾,爱情有毒
爱不能
倾城色
一场离散
愿为果
像沈小红那样爱一个人
一切从爱情开始
黑,墨的魂
麻雀不要哭
我的枣,我的恋
素心禅
花痴
禅是一枝花
戏看
情调这个东西
孤单至死
欢喜禅
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静静的梨园
一直到厌倦
光5月的凉意
黄昏,我曾经走丢
我为了我
颓
疼
每个人心里有一头野兽
爱到痴
赏心只有三两枝
喜悦如莲
小众之美
一个人
邂逅自己
艳俗的心
搭火车去远方
读书记
瘾
野生的女子
饮食男,色情女
迟暮
色
毒
说书人
小镇生活
相忘于江湖
端然
短发
精彩书摘
烟花开了烟花败
我写过几篇关于
陆小曼的文章,后来还陆续被收录到研究陆小曼的集子中,可到最后,我总觉得写得太浮光掠影。那写出来的,不过是几句无关风月的话,不过是她如何爱过
徐志摩,如何在二十九岁那年又守寡了,如何寂寞地过了一生……
在一个偶然的午后,我看到陆小曼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她年轻时,风情万种的一低头,鬓边还有一朵花;另一张是年老了,后面梳一个髻子,牙齿因为吸鸦片全掉光了,但还是在照片中微笑着。
心一酸,我不禁为第二张差点落泪。如果说年轻时的娇俏谁都曾经有过,到老了以后,当年的风月渐渐褪去,只下一颗凉心,可是还要笑,还要把生活给予的冰冷咽到肚子里,装出一朵芙蓉面,谁能理解她的心呢?光阴的痕迹有暴力的倾向,她老得让人几乎认不出了!
我周围的朋友喜欢
陆小曼的人几乎没有。是啊,她太浮华,非
法国的香水和手帕不用;她太任性,想要爱就是要爱,拿枪逼着也不怕;她太自私,只为了喜欢
上海市躲开
北平市的争论而让
徐志摩来回奔波;她太个性,以自己的喜欢为喜欢;她太招摇,交际花一样地唱戏跳舞;她太不知轻重,居然和
翁瑞午睡到一张塌上吃
罂粟……她的确是各色的女子,鸦片一样的毒和芬芳,所以,众人难免不能接受这样异类的女子。她在墙外开花,尽管墙里亦香得扑鼻,闻香的人,却半丝好也不说她。
倒是
林徽因,总落得那样端庄的名,即使不要徐志摩了,也要千百个理由让人原谅;即使
金岳霖跟着她和
梁思成搬了一辈子家,大家还是觉得能原谅;即使她对梁思成说出了“我爱上一个人”,仍然得到大家的喜欢和尊重。
徐志摩死后,林徽因身边照样不乏才子佳人,林的小客厅沙龙曾在北京名噪一时,多少文人雅客想进入这个小圈子,林徽因是当仁不让的女主人,温婉可人、贤慧端良、落落大方——她给所有男人想象的空间,却又不给任何男人半丝机会,这是一个多么完美得近乎女神一样的女子!难怪众人对她趋之若鹜的歌颂,可是,我不喜欢她。
她是风流花吹雪,片片不沾身。能做到花不沾衣的女子,太过聪明。
我不喜欢没有缺陷的女子,她们因为太过完美而恐怖。
所以,我一意孤行地喜欢着陆小曼,单是一个“真”字,有谁可以做得到?她拼命地要,索爱索情索钱,一点也不掩饰,哪怕天崩地裂,哪怕千夫所指,哪怕众叛亲离——他为她众叛亲离,徐家断绝他们所有经济来源,尽管家财万贯,他们就是不喜欢
陆小曼,谁让她这样撒娇任性?她敢当着老人的面和
徐志摩撒娇:摩,来抱我。摩,亲我……谁看得了这样?她不是故意,她是天性,她天性如野生的女子,就这样招摇,要,就要个死了活了。
她与志摩在一起只六年,她如一朵
罂粟,让志摩中着毒,不能自拔。后来诗人写道: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是啊,他茫然了,这一场爱,如此投入如此付出,到最后却落得爱情只是一场风,吹过了就是吹过了,散了就是散了。
一场烟花而已。
他回来,看到她和
翁瑞午一起唱戏抽鸦片,甚至连恼也不恼,衣不解鞋不脱,倒在她的身边就睡下了。太累了,太倦了,他担当的这一切是否值得?他是火,她是
飞蛾类,就这样扑向了他。
那是他和她的最后一夜,吵了架,走了。
飞机掉下来,一切结束了。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他回不来了,此后的岁月,她素衣薄面地活着。变卖家中物品维持生计,她不是
徐志摩唯一爱过的人,但她唯一爱过的人就是徐志摩。她是真的,舍了一切跟了他,虽然她一个人孤独地活到终老,即使
翁瑞午求了又求,她亦没有再嫁。
这一场烟花,她是唯一的那朵。
因为太过任性,所以,开得怒放,败得凄然。
因为太过率真,落得了满身
荆棘,拂了一生,也没能拂去。
她是猛虎,下了山,就不再想回头路。
我没有见过如此率真如此任性的女子。她身上的缺点太多,以至于我把这些缺点看成了优点,她活过的一辈子,是别人过的三辈子。这一生,很泼墨很尽兴,爱了恨了纠缠了,用余生慢慢怀念一个人,整理他的所有文字,一本本出他的书。做这些事情的人,只有她。
飞蛾扑火只是一瞬,疼却是一生。我更喜欢她被岁月打磨后的样子,就像我喜欢现在还活着的
新艳秋,九十八岁的老女人,当年的一代红伶,看她现在的照片,总觉得一夜芙渠红泪多,那些往事,是不是在红泪清露里盛开了呢?
小曼,你的名字就充满了缠绵,花忆前身,我想你必是那佛前一朵烟花,只为一场爱情而开,而你新婚嫁衣上的
红牡丹,不过是为你多添一分颜色而已。当你败了,我更爱你败下来的容颜,因为那里面,有黄了青梅蓝了胭脂的眼泪啊。
三杯上马去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
我觉得第一次喝酒是人生很重要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对于一个女子而言,可我居然忘掉了,但我记得第一次喝醉是什么时候。
是十七岁的一个夜晚。
我的闺中蜜友过生日,她十八我十七,我们找了个小酒馆.然后要了
鱼香肉丝、
花生仁、凉拌黄瓜。我们那时高三,都住宿,两个人偷着跑出来,小酒馆生着炉子,很呛,可是,不觉得呛。
很冷的冬天,她说,要不,要点酒吧?
中,我说,要点酒。
我装作很老练,多年之后我发现越是幼稚的人越要装作老练,而且叫着店小二,上酒上酒。
要了最便宜的红星二锅头,一口下去,辣,差点吐了,咳嗽几声,两个人都笑了,还是接着喝。
辣也喝,因为觉得与众不同。少年时就是这样,与众不同就是好的,管它辣不辣。
三杯下去,人晕了,发起飘来。我们两个眼对着眼,忽然就哭了,谁知道为什么哭,少年独上高楼的寂寞?或者是惨绿少年的惆怅?说不得,说不清,反正是抱着哭了。
然后她说喜欢隔壁班打篮球的
中锋,我说暗恋穿藏篮球衣的少年,又痛骂了物理老师和几何老师,还说父母是多么不理解我们……吃的什么忘记了,反正酒很快就喝完了。
一人半斤,到后来,彻底晕了。
相扶着出来,风正大,漫天的雪,我们好像两个小疯子,唱着
齐秦和
王杰的歌,一边唱一边流眼泪。上世纪九十年代,怀旧而沧海桑田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唱了一路。打赌
王祖贤会不会嫁给齐秦,我赌的是嫁,她赌的是不嫁。十几年之后,我知道我输了,而她在大洋彼岸,早就忘记了我们打过的赌,但是,她记得我们的醉。
我们都吐了,吐得胆汁都出来了,但还唱——为什么春天一过你就要走开?
那是她的十八岁,我们醉到不认识路,转了整个小城才回到了学校,当然挨了批,班主任是年轻的男子,叫我们,傻孩子。
这些美丽的星辰往事啊。
也许只有孟浪少年才会那样执著,喝到烂醉在
大雪中转啊转,第二天就发起了烧,那是第一次喝醉,才知道喝醉是发飘发晕,甚至不识对面人。
大洋彼岸的她,有一天给我写了一封邮件:光阴去了,唯有你在。想念十八岁的夜晚。我轻轻地读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上了大学,同宿舍的女孩子们也都是小疯子,总是隔三差五过生日接待谁谁的男友,难免要喝上几杯。可是,不贪杯了,因为知道了疼,吐出胆汁后,几天都会
胃痛。
那时喝的叫
石家庄市啤酒,12度,后来再没见过这种啤酒。“石家庄”三个字,好像留在了记忆中。
但有几次是记忆深刻的。一次是老五失恋,陪着去喝酒,要了一打啤酒,一边去卫生间一边喝,后来又喝高了,同宿舍的找来男同学背了回去,还把喝的酒吐到同学背上,算是丢人的一次。
还有一次是我失恋了,第一次喜欢一个人,远远地隔着四千里路。他说,忘记我吧,忘记吧。
《
牡丹亭》
杜丽娘唱:煎淹,泼残生,除问天!樱花盛极又凋谢,我无语,一个人奔走,走到半夜,饿了,找一个小摊坐定,然后和老板说:上十瓶啤酒。
一个人几乎喝到天亮。
只有我一个人喝,老板派伙计催了几次要打烊,我不许,闹酒,和人撒泼,没有半点淑女风范,甚至要砸人家的店。
那是我的二十岁,我不觉得现眼。天亮后飘去,脸上的眼泪干了——水仙已乘鲤鱼去,一夜芙渠红泪多。我想,初恋,初恋就是红泪清露里盛开的玫瑰吧,那么娇嫩,哪里经得起风雨?所以,我大醉一场,睡了三天,醒了就买了最好吃的
小笼包,吃了十几个——日子总要过下去。
后来学会小资做派了,最好是红酒,喝到薄醉,那是女子最美的时刻,脸微微地红,有淡淡的晕,可是,刚刚好,并不觉得过分。孟浪是二十岁十几岁玩的游戏,三十岁的女子,要活出自己的姿态和风韵,有淡淡的清愁,偶尔的薄醉是快乐的。
所以,在微雨的夜里,坐在地毯上,听着
京剧,往往会轻酌一杯,不多,一杯就足够了。我喝过
花雕酒、
宁夏红,也喝过
芝华士和威士忌,一个人,不嫌自己奢侈地浪费时光,有些时候,时光的浪费是必须的。
这样的薄醉,分外带着春夜里迷离的味道,不是为某个人某件事情伤感,无关风月,就喜欢一个人邀来明月喝上一杯。不要狂饮,只要在漫长的夜里,吸一支烟,喝掉一杯酒,然后翻翻发了黄的相册,听听透着光阴味道的旧曲,足以了。
也喜欢偶尔的狂醉。
但已经太少。
除非碰上对的人,三五知已,在茶楼里聊天,越来越投机,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然后就喝多了,哪一杯都要干掉,一点不斯文,一点也不小资,甚至带着轻薄了的表情。最暗的灯光里,是前世今生,是如梦如幻月,是若即若离,终于都醉了。
于是唱戏,河北梆子、河南豫剧、昆曲、评剧、
秦腔……所有会两句的全派上了用场,索性拿了围巾当水袖,一边甩一边唱:这才是人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朋友们说我那夜唱得最好。
唱得不过瘾了,正是秋天落叶去,有人提议去看落叶。秋风起,
三球悬铃木的叶子黄成一片金,于是开车去看落叶。
已是深夜,车灯照着落叶往下飘啊飘,一片,又一片,这样美,这样凋零。
原来是庭园静好,岁月无惊。
清尘
清明节的境界,我们都不说话,一车四人,静静看着落叶一片片飘着,那样美到蚀骨:寂寞着,又惆怅着;销魂着,又刻骨着。
这样的酒醉之夜是心动的,我侧脸看身边人,他的眼神,有着清凉的喜悦,小声说:看,这片叶子是为你落的呢。
我轻轻地唱着: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一般都付于断壁残垣。寂静的夜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他们静静地听着,我感觉眼角湿湿的。这样的夜晚,不喝醉怎敌他晚来风急?怎么能落得花不沾身?没有比酒更适合这种有情有调有寂寞的夜晚了,真真是秋风无限潇湘意,我想起有人说酒,一杯看剑气,二杯生分别,三杯上马去。
那么,饮了这三杯,我上马而去。打马扬鞭,我去寻自己的那片草原,无论多远,无论多久,我兀自找下去,为的是落得人生两个字:不悔。开到荼(糸)花事了
我之前并不知道荼(蔴糸)是一种花,只觉得“荼(蔴糸)”这两个字分外生香,叫起来都有一种韵律的美,让人心猿意马。
我还喜欢一些另类的词:裂帛、
豆蔻、玲珑、薄凉、风日洒然……这些词都这样男类着,动人着,惆怅着。看
亦舒的小说,有一本名叫《开到荼(蔴糸)》,我想,什么叫开到荼(蔴糸)?
后来才知,荼(蔴糸)居然是一种花。艳丽,壮观,白,而且大。秋天的最后,才是青跗红萼,一片惊艳。
它挣扎着开,最后的光芒,开到荼花事了,这样让人感觉到努力。我喜欢这怒放,哪怕只一瞬。如果是爱情呢?爱情如荼(蔴糸),也开过一季,挣扎过一季呢?
佛见笑,独步春。这两个名字也美,其实是荼縻的别称,如
合欢又叫马樱花,我初次知道时,真真是心惊了。
张贤亮早年的小说《
绿化树》,我一直不明白指的是什么,后来才知,原来是也是指合欢树,三个名字,都这样动人,如同佛见笑,独步春。
记得《
红楼梦》中有这样的
联语:“吟成豆蔻诗犹艳,睡足荼萦梦亦香。”这是对荼(蔴糸)的赞许,梦都是香的,一点一滴,润了年少的青衫。我喜欢这浓烈的香,荼(蔴糸)就有浓烈的香,一点也不温润,一点也不中庸,奔放地开着,香着。
就像爱一个人,拼了一生的花香为你,不留后路,也没有后路,秋天过后,哪还有花开的季节呢。
著名诗人
威廉·叶芝说,我现在可以枯萎地进入真理。这样的进入,多么生动多么深刻。枯萎是一种凋零的美,就像晚年的
玛格丽特·杜拉斯,我喜欢她脸上生动的皱纹,喜欢她快掉光了头发和牙齿,她
矮小症的身材,穿着臃肿的棉衣,抽着烟,在马路上,依然那样旷世,依然那样绝无仅有。她,多么像一朵荼(蔴糸)花!
我喜欢荼(蔴糸)的率性而偏执,就像我的孤独是从小时候开始的。那时候我总喜欢在教堂附近游荡,暮色苍茫,我心里有太多不确定,对夕阳的颜色,对小城的炊烟,或者,对教堂传来的颂诗声,这不确定总能让我刹那间绝望起来。
又让我刹那间喜欢自己的孤寂。
我绝望到蹲在地上数蚂蚁,或者在城墙上听孤独人吹萧。
那时我喜欢穿白衬衣和粗麻的裙子,非常旧,可是,非常温暖。
小时候,我喜欢一个人爬上家乡的老城墙,独上高楼,寂寞孤高。那时,我不过才十三四岁,喜欢看
卡尔维诺,I.,还喜欢一个人绕着古老的教堂听颂诗的声音,夜色降临,感觉不到恐怖,却只感觉那种薄凉的唯美。
大了一些,我喜欢一个人乘火车独行。我喜欢陌生,喜欢在异乡的街头做一个闲情逸致的女子,一颗蒙尘的心湿润起来,我喜爱这黄昏的雨,仅仅能把发梢打湿的雨,我喜爱空气中传来的八月桂花香,街上奔跑的孩子、卖菜的小贩、急着回家的夫妻,卖报女子抬头望天的寂寞神情……我喜爱,这市井的烟火,这凡俗的热闹,如同喜爱半夜里忽然听到寂静里传来远远的更声,遥远,亲切,贴心贴肺,让人立刻感觉到尘世的好,这好原来是这样的——在孤寂的时候有孤寂的美,在热闹的时候有热闹的美。
幸好我喜欢了文字。
文字是我的针,我不断地绣着自己想象中的爱情,也许是绣着很多梦想?小说的底子是一块“喜相逢”的蓝被面,上面绣了大朵的艳丽的花儿,缎子上绣着缠枝莲,绣着红嘴鸳鸯,绣着艳丽的、薄凉的爱情,那上面的故事始终是凄美的缠绵的。
这“喜相逢”的被面,也许早晚会旧了,上面的花枯了,缠枝莲不再旖旎,可是,又有什么关系?上面绣的
不死鸟都会老,因为光阴可以把人心揉碎,何况这灿如烟花一般的爱情呢?
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唯美,一直到心碎,一直到倦了为止。
玛格丽特·杜拉斯曾经有一句话极为震撼:我知道我永远不能把它描写出来,不能让你们看到,永远不能。谁也不能。
写出来,就碎了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