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乙等医院
仅次于三级甲等医院的医院
三级乙等医院,相当于地区性医院,省内的医院按级别分三级六等。其中三级特等级别最高,但未开放评选,实际最高等级为三级甲等。医院的等级划分是根据医院的规模(大小,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科研能力)来分的。分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有甲、乙、丙三等(三级还有一个特等,未开放)。现实中三级乙等医院是仅次于三级甲等医院的优质大医院。
基本条件
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电话、实行电子电话预约诊疗,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查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三级医院的基本标准是:具有501张以上病床的规模的医院可以申报三级。三级医院一般是指省一级医院,以及市一级的重点医院。三级医院又根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人员结构、科研水平等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当然三级甲等医院应该是三级医院中实力最强的了。三级医院中还有一个特等,但实际上卫计委并未开放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定。
等级医院管理将我国医院分成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医院没有甲、乙、丙三等;二级中有甲、乙、丙三等;三级分为特、甲、乙、丙。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理论上三级甲等医院之上还有三级特等医院,但实际上尚未开放三特的评定。至于甲、乙、丙三等的划分是按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管理水平等的差别而定,也就是按千分制的要求评定的。
划分标准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采用三级六等划分等级,评审坚持“六重三不”原则,即重服务、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基础、重保障、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民营医院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三级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医院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
1、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二级医院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3、一级医院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医疗评审
性质
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二、级别及工作任务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评审程序
医院评审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即自查申报、资格评审、考核检查、作出评审结论、审批。另外如果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申请复审。
1.自查申报。各级医院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某一级某一等的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作出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的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复审,复审只限一次。
5.审批。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费用评审
医疗收费应与医院级别挂钩。级别不同,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等都应有所不同,以适当拉开档次。
对评审不合格医院的处理: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医院,各级评审委员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应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对其重新评审。连续3年不申报评审或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一律列为等外医院,视情况加强管理,予以整顿乃至停业。
尚不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可暂不参加全国统一评审。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医院,按总后卫生部部署实施分级管理与评审。
医院分布
北京市
天津市安定医院
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天津市州区人民医院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天津市天和医院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侯马市人民医院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
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宁城县蒙医中医医院
本溪市金山医院
抚顺市第三医院
抚顺市第五医院
白山市中心医院
公主岭市妇幼保健院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
辽源市中心医院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
伊春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淮安市传染病医院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无锡市传染病医院
镇江市传染病医院
海安县人民医院
常州市肿瘤医院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温州市中医院
瑞安市人民医院
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绍兴市中医院
绍兴第二医院
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诸暨市中医院
嘉兴市第一医院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衢州市人民医院
龙岩市第三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零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五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四医院
莆田荔城医院
秀屿区医院
福州市儿童医院
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市人民医院福州佛教医院]
福州市第一医院
宁德市医院[宁德地区第二医院]
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
厦门第二医院
福建省中医学院附属省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省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淮南第二矿工医院
淮南朝阳医院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
解放军第八六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二三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一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八四医院
武警江西总队医院
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九江市中医院
新余市中医院
南昌市第三医院
肥城矿业中心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八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五医院
莱钢医院
陶庄中心医院
文登区中心医院
山东威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滨州市肿瘤医院
沂水中心医院
新矿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肥城矿业集团中心医院
兖矿能源公司总医院
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四医院
洛阳市按摩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四七医院
中国一冶职工医院
武汉市第五医院
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冶钢集团职工医院
株洲市第二医院
乐昌市铁路遂道局三处医院
兴安县人民医院
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广西工人医院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柳钢集团职工医院
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武警四川总队乐山医院
内江市中医院
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
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自贡市中医院
成都铁路中心医院
眉山市人民医院
江油市九零三医院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思茅市中医院
保山市人民医院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个旧市人民医院
云南省农垦总局第一职工医院
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
云南省建工医院
陆军五十七医院
武警云南总队医院
云南临沧地区人民医院
安康市中医院
延安医学院附属医院
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省友谊医院
陕西省纺织医院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酒泉市人民医院
张掖地区人民医院
长庆油田职工医院
兰州化学工业公司职工医院兰州医学院附属天浩医院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新疆伊犁地区人民医院
北京武警总队医院
目录
概述
基本条件
划分标准
医疗评审
性质
评审程序
费用评审
医院分布
参考资料